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上高县发改委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www.graitlex.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高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上高县清莲路9号,电话:0795-2511369,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高县发改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积极响应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涉及我委的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委通过上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93条。主要有单位概况信息、价格收费文件、重大项目服务信息、项目审批文件、招投标信息、信用体系建设、其他方面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为保证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条例》,及时修订了《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对我委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
(四)组织保障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具体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由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安排专人承办,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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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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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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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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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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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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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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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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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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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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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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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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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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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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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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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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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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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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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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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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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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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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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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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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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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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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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委行政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新颖,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下一步,我委将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协调,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合理分类,利用电子政务平台,通过电子信息手段,强化公开信息的监管等有效方式,不断提高我委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专业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为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委将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公布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严格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上高县人民政府网(//www.graitlex.com)查询。
2020年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