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高县南港镇人民政府网站(//www.graitlex.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港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南港镇南港大道1号,电话:0795-2532001,邮编:3364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规定,聚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我镇按照《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范围为:
1.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镇领导分工;
2.财政预决算信息;
3.工作动态信息等。
(二)依法申请公开
2022年我镇依法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率先探索乡镇政务公开“两化”建设,通过对相关栏目进行了整合、完善,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主体和体裁等,编制发布了《南港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安排专人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确保监测到位,全年无错链、死链现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网页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乡镇动态;做好“乡镇通大数据平台”的应用推广工作,进一步发挥网络平台和手机APP的宣传功能;督促各村(居)做好“三务”公开,确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政务公开工作继续作为共性目标之一,纳入2022年绩效管理考核。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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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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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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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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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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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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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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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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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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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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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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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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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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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会议精神学习还不够深入、透彻。
今后,我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构建透明、高效、规范的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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