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上高县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上高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795-2529145。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和《办法》,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扎实有序推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扎实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两办”文件精神,着重解决群众需求和政务公开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采取多种措施和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明确公开重点。紧抓执法权力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坚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防止侵害群众利益,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矛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坚持以服务为中心,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紧抓公开制度规范,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监督考核、社会评议办法等进一步明确,力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拓宽公开渠道。将传统载体与专项活动公开相结合,印发办事手册、一次性告知单,设立警务公开专栏、办事大厅等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警务信息;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派出所、办事大厅的宣传作用,设置展板、发放便民利民服务公开信、播放影视宣传资料,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并与“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密切警民联系,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与政务微博相结合,定期发布警务信息、预警提醒等信息。并在微博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解答网友提问,宣传公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201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条,占9.2%;工作动态类信息80条,占92.6%。 2、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将上高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和形式。在上高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有我局专栏,其中设置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表下载”、“信息公开规定”栏目,及时发布公安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利用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www.jxsgga.gov.cn/)进行信息公开。我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办事指南、警务动态、公安要闻、百家争鸣等栏目,及时公开各种警务信息。三是利用“公安微博”进行广泛宣传。截至目前为止,全县公安机关各科、所、大队均开通官方微博,大部分民警也开通了个人微博,“粉丝”总数达到10万余人,仅“平安上高”微博粉丝就达到21365人,县局微博累计发帖500余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期间,及时发布了“三访三评”、、“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等警务信息500余条;发布了“警方提示”、“防范街头诈骗”、“入室盗窃案特点及防范”、“落水自救方法”、“安全驾驶逃生技巧”等警方提示300余条;受理反映“上高小偷猖獗”、“娱乐场所噪音问题”等各类投诉举报36余起;提供网友出入境、户政、禁毒、交通等方面的业务咨询650余次,使公安微博逐渐成为了民声的“直通车”和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县公安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企业、组织和个人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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