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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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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对上高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现将上高县公安局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结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高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强化制度保障。为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上高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府和市公安局要求,对《上高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行了完善,将工作的意义、措施、范围、要求等进行明确要求。编制了《上高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涉及全局的信息公开进行了逐条逐项对照、逐条逐项分析,明确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责任、明确了上报时间,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分头抓落实”的良性工作机制。

3、强化公开渠道。上高县公安局严格落实上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保证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报送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0

88

1008

行政强制

934

-24

9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上高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

1、信息公开深度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内容无针对性,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回应流于形式,影响政府的权威性,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有较大改善空间,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

2、信息公开认识有待提高。部分部门领导和民警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怕麻烦、怕受约束等情绪或想法,这些都影响着信息公开的效果,更制约着信息公开的深入开展。

3、信息公开业务有待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后,上级对新《条例》要求更高、新《条例》内容变化较大,再加上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下一步急需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上高县公安局

2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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