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供销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16〕54号)和《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上高县供销社合作社编制。报告正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并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报告通过“中国上高”政府门户 网站(//www.graitlex.com)全文公开。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我社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市供销合作社网站为主,于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中,政务动态类1条、文件类1条、财政预决算类19条、信息公开报告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社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社未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社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栏目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栏目之间的信息量差别比较大。二是对宣传不够广泛,公众依法申请部门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相对比较狭窄。 2017年,我社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澄清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针对部分信息栏目的信息量差别较大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完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上高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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