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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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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县乡村振兴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raitlex.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上高县敖阳街道清莲路9号 上高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795-2511217,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高县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上高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上府办字〔2023〕30号)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县乡村振兴局在2023年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公开信息的规范性、主动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主动公开信息共58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机构设置、

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乡村振兴(风险识别与消除、项目资金)。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县乡村振兴局均积极按时按要求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可在“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在《目录》进行公示。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公开管理。完善和加强了信息发布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符合公开标准。

2.加大公开力度。通过对本局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并发布,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3.严格公开机制。准确审核拟公开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有效性;按照政府网站的要求和考核标准,严格执行发布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再对信息进行发布。

4.落实公开责任。严格落实发布监督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将责任压实至个人确保信息公开无误。

(四)平台建设

在上高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置“乡村振兴”等栏目,按照要求在平台上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强化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全局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2023年我县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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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上存在着简单片面现象

2、对个别栏目出现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数字化、图表解读、音频、视频等多种解读方式予以展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明、有效

2、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认真梳理职能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雨露计划名单、项目资金分配结果等

2、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与内容。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交流,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全面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部门服务质量和实效,增进群众了解政府部门运行和监督政府部门工作

3、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门,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强化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全局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上高县人民政府网(//www.graitlex.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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