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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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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raitlex.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上高县锦阳大道12号,电话:2511680,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高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突出公开重点,深化主动公开

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主动公开实效

(二)围绕公众关切,做好解读回应

紧盯公众关心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关切。

(三)完善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健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寄送、归档等工作流程。按要求做好申请件的数据归纳、分析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四)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五)加强运行管理,推进平台建设

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及时更新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动态。

(六)抓好工作落实,夯实监督保障

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

33

1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5

18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23

3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1014.876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及2021年工作完善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大力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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