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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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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上高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努力畅通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平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478条,涉及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开等七个方面的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办理完结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制度等有关要求,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相关信息;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相关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发挥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管理服务效能,不断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强政务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机制,落实监督责任内容和程序审核。二是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政务新媒体知识培训三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3年我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得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信息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能力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无数字化、问答式、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

(二)改进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平台维护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健全完善,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时效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能力。在文字解读外向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解读模式延伸,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努力提升解读质量。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生态环境领域关于污染综合防治、环境执法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污染源信息、举报投诉处理等信息。二是强化政策解读质效。发布《上高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对规划进行文字、图片解读,让群众更加直观和接受。三是狠抓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公众媒体,方便群众了解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对发布的信息严格“三审三校”,及时对问题清单进行整改落实。四是着力拓宽政民互动渠道。微信公众号开设“政民互动”,及时回复处理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增进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2次环保设施公众开放主题的“固定开放月”活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

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www.graitlex.com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2023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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