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上高县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raitlex.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高县财政局联系(地址:上高县镜山大道13号,电话:07952508799,邮编:336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通过县政府网站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打造阳光财政创造了良好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并指派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信息审核制度,对要求拟对外公开的信息,形成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一把手三级审核把关机制,严防发生失泄密事故。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三是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按照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程序及时进行公开。四是积极配合县政府推动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善保障“财政预决算”等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得以公开。
(二)突出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
1.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在华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了2020年政府预算和2019年政府决算,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100%,做到了及时、完整、真实、细化。
2.完善预算机制。根据2020年10月1日施行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预算管理体制机制,严格遵循“非涉密,全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进除涉密单位和涉密事项外全面公开,稳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3.强化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督导。为了按照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全面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我县财政部门采取了设立咨询热线、上门指导、微信等多种渠道指导、规范预算部门单位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各媒体各平台产生政务信息108条。信息公开未产生任何支出,也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0条,已全部办结。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务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公告栏等便民渠道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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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1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6 |
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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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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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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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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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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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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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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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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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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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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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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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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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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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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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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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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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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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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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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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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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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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数量较少重点领域公开范围不够广、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情况
一积极探索多种形式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公众关注的财政领域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上高县人民政府网(//www.graitlex.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