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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4年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时间: 2024-07-31 19:11 来源: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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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高素质农民培训细则》和《2024年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宜农字【2024】39号)文件要求,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开展遴选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现将遴选条件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强农兴农根本任务;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类教育培训主体,包括农广校、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类社会组织、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具有培训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3.愿意承担农民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4.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培训全程监控设备等配套的培训条件。培训机构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具备3个及以上实训基地;

5.具备专职管理人员(2人以上),相对固定有专兼职教师队伍,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和培训经验;

6.规章制度健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7.带动能力较强。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8.最近五年在开展培训过程中未有与农民培训相关的负面舆情事件、严重违规违纪违法和司法纠纷。

二、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培训机构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江西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推荐申报表》(附件),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与培训相关的证明材料,于8月 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

2.会议研究。县农业农村局召开班子会对申报的县级培训机构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入选培训机构名单。

3.公开公示。对入选培训机构初步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行文公布。

望有志于农民培训工作的机构积极申报。

附件:江西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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