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江南水库管理处、合作化水库管理处: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堤防工程安全度汛责任制,保障水库、堤防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全县259座小型水库大坝及23条堤防工程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公示并在上高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水库、堤防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水库、堤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附件:上高县小型水库大坝及堤防工程2025年度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上高县水利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