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单位 | 上高县教体局 |
发文层级[1] | 县级 |
政策类别[2] | 教育 |
事项名称 [3] |
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 关于印发《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教助字〔2019〕9号) |
政策有效期限[5] | 2019.5- |
服务对象 [6] |
全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 |
申报有效期限[7] | 每年6月1日前 |
政策标准[8] | 一次性补助每生5000元。 |
申请条件[9] | 政府资助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申请材料[10] | 《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表》 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以及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11] | 1.受理:每年5月份(6月1日前)受理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递交给受理申请的学校或市、县(市、区)教育部门。 2.教体局和学校初评:教体局和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情况等对学生进行初评,建立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学校将贫困家庭学生信息表和贫困生有关证明材料等档案报送当地市、县(市、区)教育部门。 3.评审:当年高考录取结束后,教体局根据上级下达的政府资助金预算、历年资金结余以及录取等情况组织评审。 4.公示:教体局将审定后的受助学生信息按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拍照留存。 5.政府资助金发放:学校通过《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新增学生资助信息,打印《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 通知受助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到申请资助的学校或市、县(市、区)教育部门领取《回执单》,告知务必于当年10月30日前将就读高校盖章确认的《回执单》寄送至《回执单》上指定的教育部门。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整理汇总有效《回执单》后确定发放名单,并按规定将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账户中。 政府资助金通过银行储蓄卡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手中,应在每年11月20日前完成。 |
申报方式[12] | 线下-学藉所在地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申请,学藉所在地毕业的往届生向报考点教体局申请,省外报考的本省学藉学生向户籍所在地教体局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13] | 每年11月20日前 |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
上高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咨询电话[15] | 0795-2509833 |
政策网址/附件[16] | http://jyt.jiangxi.gov.cn/art/2021/7/5/art_25686_34712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