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单位 | 上高县残疾人联合会 |
发文层级[1] | 江西省 |
政策类别[2] | 教育 |
事项名称 [3] |
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助学项目 |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学前教育)江西省实施方案 |
政策有效期限[5] | 2019/09/01--长期 |
服务对象 [6] |
(3-6周岁)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困难残疾儿童 智力残疾可适情放宽至10周岁 |
申报有效期限[7] | 每年开学后申报 |
政策标准[8] | 每年每人次资助3000元每名残疾儿童最多可连续资助3年 |
申请条件[9] | 自愿申请在相对固定的学前教育机构就学的残疾儿童(一般建议时长1-3年) |
申请材料[10] | 残疾儿童二代残疾人证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
办理流程[11] | 自愿申请,监护人向学前教育机构申请并填写《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受助残疾儿童登记表》经学校初审后交县残联和县教育部门审核再由市残联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补贴 |
申报方式[12] | 线下--上高县残疾人联合会(上高县行政综合大楼141室) |
承诺办结时限[13] | 180个工作日 |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
上高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
咨询电话[15] | 0795-2518151 |
政策网址/附件[16] |